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癌症篩檢簡介

    政府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國人子宮頸癌、乳癌、大腸癌及口腔癌篩檢,只要符合下列資格之民眾,持健保卡至本市各健康便利站(醫療院所),即可接受篩檢、諮詢或轉介服務:

    一、子宮頸癌篩檢(子宮頸抹片檢查):
      30歲以上婦女,每年1次。
      篩檢地點:婦產科、家醫科。

    二、乳癌篩檢(乳房攝影檢查):
      1. 45歲以上未滿70歲婦女,每2年1次。
      2. 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且其母親、女兒、姊妹、祖母或外祖母曾患有乳癌之婦女
       ,每2年1次。
      篩檢地點:本市各乳房攝影醫療院所。

    三、大腸癌篩檢(糞便潛血檢查):
      50歲以上至未滿75歲民眾,每2年1次。
      篩檢地點:本市各健康便利站。

    四、口腔癌篩檢(口腔黏膜目視檢查):
      1. 30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)或吸菸習慣之民眾,每2年1次。
      2. 18歲以上嚼檳榔(含已戒)原住民,每2年1次。
      篩檢地點:牙科、耳鼻喉科或經衛生福利部受訓核可之醫療院所。

     

    資料來源: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癌症健康篩檢便利網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